好消息!医保将有重大变化!

2020-08-28      来源:黄冈房产网   浏览次数:4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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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州日报、南方日报


好消息!以后普通门诊费用也可以报销了!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其中明确,要针对包括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在内的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建立完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共济保障机制,支付比例为50%起步,并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门诊小病、常见病也将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接下来来看看


这次改革的核心举措有哪些


职工医保门诊费用拟纳入报销


报销比例50%起步


自职工医保制度改革以来,我国基本医保制度都是以保住院为重心,为住院提供相对较高的待遇保障。2019年职工医保的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但也要看到,门诊保障比较薄弱,相对而言是短板。


据介绍,改革核心举措的第一项就是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从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入手,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普通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从50%起步。随着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


此外,根据征求意见稿,各地可探索逐步扩大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对部分需要在门诊开展、比住院更经济方便的特殊治疗,可参照住院待遇进行管理。


医保个人账户


可用于支付亲属就医费用


医保个人账户的计入办法也将有变化。过去医保个人缴费的2%和单位缴费的30%计入个人账户。改革后,单位缴费部分放到医保统筹基金,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而个人缴费的部分仍然计入个人账户。


除此之外,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也扩大了。之前个人账户的资金是基本医保的一部分,执行基本医保基金的规定。原来只能支付职工本人的医疗费用,改革后,享受人群将从参保人本人扩大到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扩大支付范围包括,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另外,还将探索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消费。


广州已就门诊统筹基金


支付范围扩大进行探索


在个人账户方面,据了解,广东2009年开始调整完善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政策,推动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一方面,可支付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的就医购药费用;另一方面,可用于帮助家庭成员缴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广州市结合实际,明确职工医保参保人可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用耗材、需个人缴交的基本医疗保险等。


目前,广州正抓紧推进个人账户购买商业补充健康保险试点,力争优化职工个人账户功能。


门诊统筹基金扩大支付范围方面,在2019年,广州市医保已经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扩大进行探索。


2019年7月1日起,广州医保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合并为门诊特定病种统一管理,门诊特定病种保障范围病种数扩大到58个,同时提高部分病种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月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并将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对一类门诊特定病种在基层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提高至85%,医保年度统筹基金为参保人多报销7.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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