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6月29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一则公告,公告内容为调整2019年度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下限有关事宜。
具体而言,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20次全体会议的要求,并经北京市政府同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调整了2019年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下限,上限为27786元,下限为220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540元。
即自7月1日起,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7786元,月缴存额上限为6668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334元。相较2018年度,缴存基数提高了2385元,月缴存额上限提高了572元。
公告还显示,缴存单位在跨年清册核定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出现错误的,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系统调整一次。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540元执行。
上述事宜将于今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
另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早前报道,4月27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透露,5月1号开始,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将做调整,企业调整为5%-12%,其他单位是12%,这个比例暂时执行两年,今年公积金的归积计划为1360亿,预计提取率为72%;今年预计平均单笔贷款会达到100万元,贷款数给为10万笔,需要资金1000亿,公积金使用率高达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