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月27日,光明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披露对外担保情况。
据悉,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因申请贷款等原因,光明地产及下属公司为下属6家企业提供对外担保共计6.25亿元。其中,为5家资产负债率高于或含70%的企业提供的对外担保金额为5.75亿元,为1家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企业提供的对外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
此外,截至2023年1月31日,光明地产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6.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90%,其中为下属企业提供担保总额为54.3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36%;农房集团对外担保总额为11.9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54%。
另悉,截至2023年1月31日,光明地产及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52.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16%;向合并报表外单位(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金额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