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沙、宁波等地购买公寓,商品房可以落户,但招生仍是一个大问题
经济观察网记者饶先军
近日,长沙市市长信箱回复“买房落户”引起了热烈讨论。
根据答复,如果外省购房者通过购买、捐赠、继承等方式对长沙市的公寓拥有合法所有权,可以凭长沙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或已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的购房合同,申请将其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移至长沙市房屋所在城镇。
与此同时,市长信箱还回复称,商品房落户后,如果长沙市区没有其他住宅物业,父母和子女实际居住(住户调查后),可以按有户无房的顺序安排入住。
一位在长沙定居的中介说,长沙的学生是根据有房户、无房户、无房户、无房户(第二类)和无房户的数量进行排名的。居住在商业公寓、办公楼和商店的儿童属于无房家庭(第二类)学生,排名后仍然难以进入高质量学校。
该结算机构还表示,长沙实际上在2018年7月明确表示,住宅、商业和商品房可以结算。据记者询问,长沙市公安局于2018年7月19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外来居民定居条件的通知》。
事实上,最近确实有一些二线城市即将开放公寓,位于浙江省宁波市。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宁波市户籍准入条件的通知,宁波市将于2019年9月15日开放并落户。
新政策提到了新的结算方式,即租赁住房结算和商业结算,其中租赁住房结算是指租金五年后在同一社区结算,商业结算是指支付三年以上的社会保障,40年的产权式公寓、办公楼和商店可以结算。
然而,宁波的商业租户和租房者也面临着学校教育的问题。宁波当地一名教师表示,在宁波学校注册的学生中,学区内家庭数量相同的“一米学生”排名最高,而商户和租户隶属于集体家庭,家庭不一致。虽然他们可以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但是很难进入精英学校。
除长沙和宁波外,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广东佛山、安徽六安和淮北也实施了公寓安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