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月6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政策的提出是为了帮助市场主体解决问题。2023年,享受财政补贴的武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孵化机构,1月起对出租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租金,2月至4月顺延租金;租金核减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绩效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定。
对因疫情未及时缴费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3年3月31日前水、电、气“欠费”,免收滞纳金。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中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超过上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适合中小企业的,应当为中小企业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总预算的40%以上。全面推进“政府贷款”业务,支持中小企业利用政府采购合同从银行获得“无担保”网络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