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租赁房屋租金原则上按同地段、同品质市场评估的80%左右确定

2023-01-09      来源:黄冈房子   浏览次数: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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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近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贵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指出,保障性租赁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多方主体投资建设,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少年等阶段性住房困难群体,限定租赁用途和租金标准的保障性住房。

本办法适用于曲云、南明、花溪、乌当、白云、观山湖、清镇市、修文县、西丰、开阳、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桂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经营管理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根据办法,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是申请人应当具有贵阳市户籍或者在本市工作生活;原则上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应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在申请保障性租赁房所在区域(市、县)无自有住房(包括住宅和非住宅);本市目前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保障性住房租金原则上按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的80%左右确定。初始定价前,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项目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的租赁住房租金进行评估,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向社会公布。

保障性住房租金按照经营管理单位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支付,经营管理单位不得向承租人变相收取中介费、服务费等其他费用。管理单位可以向承租人提供增值服务,由承租人自愿选择并支付相应费用。承租人应按时支付房屋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水、电、气、通讯、电视等费用。租赁家庭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优先提取用于支付保障性租赁房租金。

贵阳保障性租赁房优先保障住房困难人员,原则上一个家庭或单身人士只能申请租住一套保障性租赁房。房源充足时,实行正常配租,对符合准入条件的实行“先来先租、按需配租”。配租期间,项目房源满租的,要实行轮候,按照申请顺序建立轮候名单等待配租。

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租约到期后,经重新审核符合准入条件的,可以续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查备案情况进行抽查。抽查中发现租赁对象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的,责令经营管理单位立即清退、取消租赁对象资格,并按照本市社会信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2022年12月27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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