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11月25日,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2018年12月25日,公司与芦山县人民政府签订《芦山县大川河健康旅游开发项目投资意向协议》。协议主要约定了项目的基本情况、开发模式和合作方式、投资额度和初步安排、鼓励政策、承诺保证、违约责任、合同效力等内容。
公告称,《意向协议》签订后,四川成渝按照《意向协议》的约定支付了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并积极开展项目相关前期工作。但结合目前公司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双方经友好协商,于2022年11月25日签署了0755-关于终止本投资意向协议及相关协议。